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方案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邮政编码:628040咨询电话:0839-0839-(传真)纪检监督电话:0839-学院网址:www..cn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第十一条对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政策。(1)在校学生可获得奖、助学金;(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

四平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拔,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自愿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四平职业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四平职业大学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