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满16周岁及以上的学生除携带户口本外,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国家免学费: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三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资助2300元/年/生。凡符合条件者,入学报到交费时可在全年学费基础上直接减免2300年。
入学报到时学生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否则将不予以直接减免。
户籍为农村、乡镇、县镇非农、县城(含县级市)者,入学报到时可以直接减免2300元;城市户籍学生入学报到交费时必须缴纳全费,学校公开评比、公示无异议后,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负责返还2300元。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城市以下户籍学生只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城市户籍学生在参评时除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或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

报到时间请于2018年9.6日-7日前往学校校本部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学校在石家庄新火车站(东广场),石家庄北站安排专人专车接站,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事先来函或传真请假(请注明新生姓名,专业)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超过一周),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校本部-石家庄市灵寿县同下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车路线:G5京昆高速正定西(南营)出口下,出收费站“南营”方向行驶4公里,遇“石家庄医学院”路牌即到。乘车路线:石家庄运河桥客运站乘坐“石家庄-同下”客车,到石家庄医学院下车即可。

专业、费用1、学费(元/生/年);护理,中药,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保健6500元,口腔修复工艺,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与配镜6600元。2、书费:3年1200元(学生离校前多退少补)3、住宿费(设施:空调,地暖,独立卫生间等);4人间:2000元/生/年,宿舍标准在报到时由所在系部统一分配;4、生活用品费:护理专业女生1120元,其他新生1090元,详见下表,根据国家质监检总局,教育部要求

新生报到须携带以下证件1、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2、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学生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携带,否则无法注册学籍);3、户口簿原件(首页与学生本人页)及复印件3张;4、交费凭据(已交费新生请携带);5、户口迁移证(外省户籍3年后参加对口高考者需要办理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专部咨询电话:0311-、QQ: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

(二)国家免学费: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三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资助2300元/年/生。凡符合条件者,入学报到交费时可在全年学费基础上直接减免2300年。入学报到时学生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否则将不予以直接减免。户籍为农村、乡镇、县镇非农、县城(含县级市)者,入学报到时可以直接减免2300元;城市户籍学生入学报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

(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