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满16周岁及以上的学生除携带户口本外,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国家免学费: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三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资助2300元/年/生。凡符合条件者,入学报到交费时可在全年学费基础上直接减免2300年。
入学报到时学生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否则将不予以直接减免。
户籍为农村、乡镇、县镇非农、县城(含县级市)者,入学报到时可以直接减免2300元;城市户籍学生入学报到交费时必须缴纳全费,学校公开评比、公示无异议后,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负责返还2300元。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城市以下户籍学生只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城市户籍学生在参评时除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或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新生报到须携带以下证件1、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2、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学生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携带,否则无法注册学籍);3、户口簿原件(首页与学生本人页)及复印件3张;4、交费凭据(已交费新生请携带);5、户口迁移证(外省户籍3年后参加对口高考者需要办理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专部咨询电话:0311-、QQ:

报到时间:2018年9月3日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期间学校接站地点: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新)、石家庄火车北站。中专部咨询电话:0311-、

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一)报到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97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冀联校区(原石获北路81号)。(二)乘车路线:1、火车站西广场乘9路或东广场乘20路到新百广场站转乘76路或326路车到学校下车。2、火车北站步行至省医院站乘76路到学校下车。

招生对象、学费等相关费用(一)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二)学费等相关费用:1、学费:护理、中医康复保健(推拿按摩方向)6500元/年/生,口腔修复工艺、眼视光与配镜6600元/年/生。2、住宿费:600元/年/生。3、书费:一次性预收800元(学生离校前多退少补)。4、其它代购用品费:护理专业851元,其他专业821元,详见《2018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代购用品清单

3、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

(二)国家免学费: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三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资助2300元/年/生。凡符合条件者,入学报到交费时可在全年学费基础上直接减免2300年。入学报到时学生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否则将不予以直接减免。户籍为农村、乡镇、县镇非农、县城(含县级市)者,入学报到时可以直接减免2300元;城市户籍学生入学报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

(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