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类别适应专业高中阶段获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所有专业高中阶段两次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所有专业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七门成绩全部合格者所有专业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2门科目成绩为 者所有专业本市“星光计划”、“璀璨星光”个人全能或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得者所有专业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得者所有专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所有专业获区级以上比赛团体三等奖及以上或个人前6名者所有专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者所有专业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鉴定中心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一张三级证书或两张四级证书对口或相关、相近专业第一专业填报艺术类且原毕业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对口或相关、相近专业高中阶段获得美术类等级证书六级以上(含六级)对口或相关、相近专业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理获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护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导游员资格证书酒店管理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八级(含)或高级以上戏剧影视表演音像技术中学阶段专业课(会计基础)成绩90分以上(满分100分)者(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国际商务会计
特别提示:
1.2018年3月7日3至9日16: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符合免笔试的考生仍须网上填报志愿。
2.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1日9:00—11: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荣获省市比赛团体三等奖及以上的免笔试考生还须提供获奖成员名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免笔试申请表(2018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xlsx)等材料交本校(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审核参加免笔试面试,当天安排面试,过时不予受理。
3.免笔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50%。
4.符合免笔试条件并经面试被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正式录取。
5.如学生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仍须参加笔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3)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项目名称颁证机构适合专业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专业不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获得者(团体或个人)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专业对口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获得者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国家职业

4、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须第一志愿报考,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1)对获得区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证书;(2)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达标并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3)在高中阶段获得1次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个人或团体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考生;(5)获得各类声乐、器乐和舞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正反面须印在一面纸上);(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3张。(3)申请免笔试面试的考生还需在15号当天携带符合申请免笔试资格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免笔试申请书提交后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5:00)

1、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一)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A类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录取资格线。(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二)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A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证书类别适应专业高中阶段获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所有专业高中阶段两次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所有专业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七门成绩全部合格者所有专业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