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试科目:社会学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备 注: 备 注:
2.复试科目总计100分。其中,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各占25分。
5.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
5.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备 注: 备 注: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备 注:
4.880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或881中国哲学史或882西方哲学史
07.(全日制)美学 指导教师: 陈新汉教授、王天恩教授、欧阳光明教授、宁莉娜教授、徐琴教授、沈海燕教授、杨庆峰教授、朱承教授、周丽昀教授及多名副教授。 招生人数:18 考试科目:
5.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或中国哲学史或西方哲学史或科学技术哲学概论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科学学部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科学学部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