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2、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cn
1、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陈曦监督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电子邮箱:sdptxf@.cn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1、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陈曦监督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电子邮箱:sdptxf@.cn2、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cn
第二章、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如下:招生类别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备注高职学业水平(文科)1032财务管理1032033国际经济与贸易833034金融管理1634035市场营销2235036市场营销类(中外合作办学)143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6037物流管理937038工商企业管理603803
学校简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地方高职院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或奖励。2005年12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7月,学校被教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广东考生报考我校普通高考的市场营销(TAFE,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TAFE,中外合作办学)、工商企业管理(BTEC,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报考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陈曦监督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电子邮箱:sdptxf@.cn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传真号码:0757-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