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初试科目: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考试大纲请参阅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4年MBA/MPA/MTA联考考试大纲》。(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七、学费标准、学习方式及年限1、学费:58000元人民币。2、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利用时间在职学习)。3、学制:班学制二年,在职班学生学制三年

六、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3、根据规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4、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6月,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相关招生信息和通知请在我校研究生部或工商管理学院网站查询、下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yjs..cn/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34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研招办电话:010-83951759工商管理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敏行楼二层东邮政编码:100070学院咨询电话:010-83952336

五、考试和录取(一)初试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3、初试时间:2015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4、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5、初试科目: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考试大纲请参阅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4年MBA/MPA/MTA联考考试大纲》。(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

八、学历学位与就业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2、我校不负责定向就业类别毕业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4、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为大中型旅游企业、政府部门、旅游教育与培训机构以及旅游产业等关联性企业等。在旅游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意志的大时代背景下,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政策指引下,旅游专业人才需求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