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初试 1.初试地点: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招生专业 考生可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查看山东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不设名额限制,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情况由我校自行确定。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