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以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等;
2.与体育学院一道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相关生源情况的调研,并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规划,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建议方案;
3.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
4.具体组织与实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凡有意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在线填写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申请表》的基础上,下载报名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于2018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话:028-,传真:028-)。

3.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示。网址为:http://zjc..cn未经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能将其列为录取对象。

第八条学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仲裁小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领域的校外权威专家组成,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具体职责是:处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问题。

第六条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体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研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与在队运动员合理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

1.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zjc..cn

第五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全面“信息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包括考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1.学校监察处028-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

3.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示。网址为:http://zjc..cn未经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能将其列为录取对象。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为

2.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室)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考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以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等;2.与体育学院一道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相关生源情况的调研,并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规划,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