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提交材料要求:见《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或《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相关规定。特别说明:所有确认结果将于3月8日网上公布,由于考生数量较大,恕不接受电话查询,查询地址:http://yz..cn/bsqr/index。四川大学不对外停车,请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前来确认。四川大学研招办2018年3月2日

3、确认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行政办公区2楼(3区217)

第五章学费、学制及奖助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为每生30000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二、学业奖学金。共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三、校长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为该生该学年应交学费金额。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四、励志奖学金。共两个等级,一等奖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在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原则。第三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考试的选拔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

第六章报名第十一条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报考政策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报考条件如下:(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体要求: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3.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试政治理论科目);4.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报考条件如下:(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体要求: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3.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试政治理论科目);4.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试政治理论科)。(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四)报名具体安排。博士研究生须进行我校统一报名。博士研究生报名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汇总.xls(37.00k)[下载]

二、对成绩有疑问考生登记查分的程序1.登记查分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特别提醒:过时不再办理!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特别提醒:过时不再办理!2.登记查分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楼223室(博士招生办公室)3.本人登记查分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4.委托他人代办登记查分需提供的材料:代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准考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报考政策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报考条件如下:(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体要求: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3.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试政治理论科目);4.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加试和不免试政治理论

四、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与导师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一)每位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在听取培养单位或学科的导师进行学术讲座后,选择1名导师。导师在这些选择了自己的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中选择多2名进行培养指导(且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8名)。(二)没有完生计划的导师双向选择没有指导教师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指导(仅限1名)。(三)经过以上双向选后,仍然没有导师的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根据其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学科基础等情况指定导师进行培养指导。如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不服从安排,培养单位不再协调导师进行指导,则该生攻读博士期间没有导师进行培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