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3-、传真:0763-电子邮箱:qyzyzhaoba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3088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杨老师监督电话:0763-传真:0763-电子邮箱:qzyjjs@.cn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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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