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按照要求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cn;或者到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中的“招生、学籍、就业相关表格”第10项下载空白表格后填写。②个人陈述:登录到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中的“招生、学籍、就业相关表格”第22项下载。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⑤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⑥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

⑥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原件复试时交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5.考生须提前在医学部研究生院“表格下载”中下载以下表格:①《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面试考核成绩表》一份②《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五份③《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记录表》一份考生须将下载的表格填好相关内容、贴好照片。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面试表、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个人报考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准备校内调剂的考生可以将以上表格和报考材料复印件多准备一套。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5.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

5.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7、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考场。

6、《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增加了四款犯罪行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已在司法解释中确定了以上行为对应的三项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

8、12月23日中午,校外考生可至医学部“德园餐厅”用餐,现金结账。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