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奖学金我校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优秀在校生可以申请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细则参照每年教育部《关于该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规定。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联系我们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cn/yzb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联系电话:053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招生专业我校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十、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2021年青岛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