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3、报名方式:报考考生于2014年2月24日8:00—4月10日20:00,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第四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类应届毕业生。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职类应届毕业生。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类毕业生。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及材料

2、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类应届毕业生。②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职类应届毕业生。③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类毕业生。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1、文化知识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等级成绩,参考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和英语,每科100分,三科合计满分总分为300分。将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进行百分制折算,A级为100分;级为85分;C级为70分;D级为60分;E级为50分。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随中职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2、职业适应性测试: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

第二十三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凡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及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

(二)中职考生及社会考生需参加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1、文化知识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每科100分,总分为300分。2、职业技能考试:考试内容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技能考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参照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进行命题,满分300分。

(三)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增加5分。以上三条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项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申请加分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并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将下列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办公室。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