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考生或社会考生。

招生对象:面向全区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初中、高中同等学历的有志青年。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8月16日。报名办法:免试入学,直接到学校招生办报名,或来函、来电、网上报名。开学时间:2014年8月16日入学须知:

本简章解释权归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8年3月15日

关于学生转专业,我院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

招生专业、计划数: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招生专业、计划数: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我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五)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六)入伍服义务兵役及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

收费标准:学费每学年3300—4500元/年/生;住宿费为850元/年/生(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费按实际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考生。

招生对象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考生或社会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