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增强我校招生工作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供的相关招生材料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布或公示。
(二)为确保我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安厅: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邮编:
010051)和举报电话(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0471-
6550221),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纪委、警务督察等部门要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类别意向入围分数线,公示入围考生名
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投档及录取高分低分及考生名单。
(五)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0〕82 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160 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
至27.3 之间,女性在17.1 至25.7 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 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
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 分35 秒,女性≤4 分36 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 次/分钟,女性≥25 次/分钟。
以上4 个项目中有3 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相关附件及详情请参照内蒙古教育考试院
(http://www.nm.***/ptgxzs/zcfg/201806/t2018062 3_36541.html)发布的《2018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
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8 年6 月24 日
(五)填报具体院校志愿阶段(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填报志愿。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报考条件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报名条件报考我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二)政治考察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我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凡报考我校考生须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考生在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政治考察材料,面试前交面试工作组。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相关附件及详情请参照内蒙古教育考试院(http://www.nm./ptgxzs/zcfg/201806/t3_36541.html)发布的《2018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6月2
(二)为确保我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安厅: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邮编:010051)和举报电话(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0471-),以便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类别意向入围分数线,公示入围考生名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投档及录取高分低分及考生名单。
接受社会监督(一)为增强我校招生工作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数量、工作程序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供的相关招生材料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布或公示。(二)为确保我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安厅: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内蒙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