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优等级、必测科目次优等级、另两门必测科目等级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低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C/C/C/C、1合格。
[3]浙江省:学校2018年在浙江省全部录取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如满足教育部及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相关部门关于录取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我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招生章程中所规定内容,对已投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4]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

5.我校招收排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网上名单公示、录取。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学费标准:以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招生专

2.单项奖学金:3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联系方式:电话:047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普通类:[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2]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