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报考资格和免试条件(一)已获得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二)获得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
(二)获得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4、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
(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10)临河(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11)鄂尔多斯(鄂尔多斯理工学校)(12)集宁(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违规处理(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1.考试时间第一阶段:4月13日,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第二阶段:6月22日,已报名
(四)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1月19日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
九违规处理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二考生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月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内蒙古机电技师学院高职扩招简章
九违规处理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内蒙古机电技师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违规处理(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