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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关于导师双选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导师双选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6 10:34:48 提问时间:2018-08-08 11:42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关于工作监督

    1楼

    九、关于工作监督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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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关于复试

    2楼

    三、关于复试(一)复试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见《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与准考证一并领取)。(二)复试要求考生严格按照复试安排表时间、地点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原件材料以备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1.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或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关于复试方案等信息,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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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关于成绩计算及录取

    3楼

    (一)关于成绩计算及录取1.总成绩=英语成绩×50%+复试成绩×50%;2.考生须通过全国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英语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3.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4.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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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4楼

    二、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一)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报到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香港、澳门考生: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注册至本学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本科或硕士阶段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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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体检不合格

    5楼

    2.体检不合格。各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当场宣布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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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复试考生录取

    6楼

    三、复试考生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硕士满分400、博士满分300)+复试成绩(满分4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复试总分60%;2.体检不合格。各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当场宣布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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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报到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7楼

    (二)报到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香港、澳门考生: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注册至本学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一份。提供大陆地区二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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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8楼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2.各招生单位成立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确定面试考核专家组名单,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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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关于工作监督

    9楼

    四、关于工作监督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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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关于导师双选

    10楼

    五、关于导师双选复试结束,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要求完成导师双选工作。附件:2018港澳台复试安排表.pdf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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