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南京医科大学儿科学院2018年11月16日

三、工作程序“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结束后启动(一般每年11月下旬),当年招生指标被硕博连读考生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受“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简章和公告,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儿科学院。儿科学院邮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72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行政楼5楼儿科学院办公室,邮编:210008,联系人:孙敏,电话:/025-83116932。(一)资格审查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员为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

五、监督保障机制1.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将对综合答辩考核进行监督。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

107医政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方案.docx

2.综合能力考核(占50%)形式:性,5天内完成,满分100分。由考生自行联系报考导师完成。内容:(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报考科学学位考生偏重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偏重临床技能考核。具体考核由报考导师确定并完成。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设计和实践操作考核情况,填写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形式:护理学院考生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综合答辩,根据初审学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核,每组答辩专家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应用和表达交流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04第四临床医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rar

六、其他1.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2.本工作细则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3.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南京医科大学儿科学院2018年11月16日

一、实施范围从2018年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除了硕博连读外,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不再组织原有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实施范围从2018年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除了硕博连读外,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不再组织原有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