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调档函事宜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具体要求如下:1.南审(不含金审学院)应届生及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研招办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2.外校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出我校的往届考生:考生登录查询系统(http://yjsfs..cn/fushi/login.asp?s=0)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考生凭下载打印的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为保证档案安全,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机要或邮政EMS寄到我校,勿以其他快递形式寄送。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
3、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须在4月25日之前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录取为“定向”类别,须在4月25日之前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1、考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须在4月25日之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尚不完整,现阶段将调档函回执(格式见附件1)寄至我校,全部档案待本科毕业后于2017年7月30日前寄出。
2、考生录取为“定向”类别,须在6月10日之前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调档函》(或培养协议),根据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给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本校及有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直接领取(持有效身份证件),逾期将交付邮局统一用EMS寄出。领取时间:2018年6月1日(周五)上午10:00-11:00领取地点:行政楼321,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滨江学院),《调档函》统一发至本科学院。请尽快联系本科的辅导员老师,确认信息无误后,由学院集中办理调档手续。其他考生的《调档函》(或培养协议),根据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给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考生如有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以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直接领取(持有效身份证件),逾期将交付邮局统一用EMS寄出。领取时间:2017年4月16日(周一)下午,3:00―3:30领取地点:行政楼321,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1、考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须在4月25日之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的人事档案尚不完整,现阶段将调档函回执(格式见附件1)寄至我校(4月25日之前),全部档案待本科毕业后于2018年7月30日前寄出。
3、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须在4月25日之前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录取为“定向”类别,须在4月25日之前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