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复试名单确定1.复试名单由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拟定,报学校审核确认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人数不足的专业,可从本校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或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还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考生中破格复试。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

十、复试名单查询及打印相关材料考生可到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复试名单,并打印相关复试材料(复试资格审核流程表、复试通知书、复试体检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四年三月附件1: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时间工作内容负责部门3月26日前各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和复试。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复试资格审核流程表、复试通知书、复试体检表。各学院3月31日(9:00-16:30)考生到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接受复试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对于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其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研究生院考

(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要求,报考我校同一专业的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划定相同的复试线。(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领域)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并通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4)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可接受调剂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6.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一)确定复试名单的办法1.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进一步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2.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人数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招生名额统筹考虑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3.对于我校某些专业一志愿上线不满的情况下,我校将从外

1.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复试名单由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拟定,报学校审核确认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人数不足的专业,可从本校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或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还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考生中破格复试。

5.复试名单各学院应根据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初试分数提交各专业的复试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对外公示。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1.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2765人,各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含农村教育硕士,下同)、单考生及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人数一般按拟招生人数(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的120%确定,各学院经研究生院同意可根据合格生源人数和学科特点适当扩大复试比例。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2.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