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考生、破格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拟录取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政审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考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4月中旬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发放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体检表由考生本人粘贴照片,加盖应用气象学院骑缝章。如果考生材料缺失,要求本人书面承诺在复试后5天内(4月1日之前)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1.南审(不含金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研招办(浦口校区敏行楼508)领取,他人不得代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南审往届考生及外校考生,请登陆“2018年硕士研究生通讯地址提交系统”(http://yjsfs..cn/caiji/login.asp),于5月21日前完整填写个人通信信息,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3.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发放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体检表由考生本人粘贴照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各学院骑缝章。如果考生材料缺失,要求本人书面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4月1日之前),否则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