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关于调剂我校拟接收部分高质量生源调剂生,计划单列。高质量生源调剂生特指本科以普通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毕业于高水平大学且报考高水平大学的优秀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可进行校内调剂复试,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调剂基本要求,制定具体调剂办法,经研究生院审定在学院复试办法内公布。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进行。(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2.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4.关于破格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破格复试:

1.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7)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8)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八、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各学院对于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

七、录取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破格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破格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四、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3.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提醒:请考生先到仙林校医院体检后再到随园校区文学院报到。为避免重复体检,若考生有3个月之内的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可持我校复试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于体检。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不需要空腹,建议饭后体检,避免发生低血糖晕倒。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