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分设领域但按类别授权的专业学位(如:艺术、教育等)分领域统计填写。未分设领域的,以及工程类别,可按类别(或工程领域)仅填写一行,或按照实际培养研究生的多个方向来填写。

5、II-1表中的年龄统计是以什么时间为标准?答:2017年12月底。

7.Ⅲ-2核心博士研究生核心学位课表格限制了三行,跟学校实际教学情况不符答:选择3门主要的核心课程填写即可。

2.如何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答:根据《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

2.Ⅱ-2里“行业教师”身份要如何认定?答:行业教师是指本单位正式聘任的、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外聘教师。

4、纸质文件中Ⅱ-1有“行业经历教师”,但电子表格中没有,需要增加一列吗?答:不需要增加。

2.年师均科研项目数、年师均总科研经费等计算的师均,是只包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是专任教师?还是包含所有老师?答:专任教师。

1.“全日制招生人数”、“非全日制招生人数”、“分流淘汰人数”、“授予学位人数”等列是填写当年的情况,还是填写跟踪的数据如2013年入学的学生的授予学位、分流人数等?答:填写的是当年发生的实际数,对应的学生可能是更早之前入学的。

4.招生表中的方向是研究方向吗?答:该方向信息引用I表的学科方向。

5.表Ⅲ-1-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人数是否涵盖前两年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入学的“单证”人数?答:是。

1.表I、Ⅱ-3等,专业学位是否必须按领域(方向)分别统计填写?答:分设领域但按类别授权的专业学位(如:艺术、教育等)分领域统计填写。未分设领域的,以及工程类别,可按类别(或工程领域)仅填写一行,或按照实际培养研究生的多个方向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