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资格审核调剂复试办法研究生院统一受理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具体要求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并安排复试,实行择优录取。

1.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领域)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和网址航空宇航学院025-84891274http://aero..cn/能源与动力学院025-84890520http://cepe..cn/自动化学院025-84890132http://cae..cn/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25-84892417http://ceie..cn/机电学院025-84890249http://cmee..cn/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025-52112904http://msc..cn/民航学院(飞行学院)025-8

六、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七、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巡视,对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七、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4896170,办公地点:综合楼521室。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489154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15.12.25

八、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4896170,办公地点:综合楼521室。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489154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15.1.9

八、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监察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笔试和面试现场巡视,对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