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计划临床医学5+3医理科30口腔医学5+3医理科2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医理科6临床医学5理科不多于35口腔医学5理科不多于4儿科学5理科不多于10临床医学(精神医学)5理科不多于5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终核定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

5.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

招生计划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注: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等级2分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