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UniversityofSouthChina(USC)。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招生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711;网址;http://www.***.cn,电子邮箱:zs@***.cn。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第四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第六条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设有本科专业77个;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港澳台招生、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中西部地方协作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七条核类单招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8年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试行单独招生,定向核工业生产企业或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简称核工业企业)就业。核类单招录取的学生,享有高考生同等待遇,但不得转校、出国留学及转学业学习。核类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考,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高考。
第八条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外语不测试听力。
第九条毕业后,学校将按就业定向协议单位派遣工作。核单招毕业生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在服务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核类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同时学校按教育部要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2020年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办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第三条办学属性及层次: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经

电子信息/核信号检测与核设施运行控制技术:085400南华大学研究生电子信息(核信号检测与核设施运行控制技术)人数:54。电子信息核信号检测与核设施运行控制技术南华大学全日制统考电气工程学院专业:54(不含推免)考试方式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

3、生源地陕西考生请重新报送考生号。单招考试只限普通类理科考生报考,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将取消其预录资格。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5月6日

2021年南华大学湖南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核类专业单招

报名流程1、验证;2、缴费;3、递交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

验证资料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考生所在户口薄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事项1、领取准考证后,考生可请提前熟悉考试考场(第二教学楼);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并诚信承诺签名,现场报名时交报名处。3、考生需通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请认真仔细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若考生不知,请与所在毕业中学联系获取考生号。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可在现场报名提交诚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制定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