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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复试组组成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复试组组成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04 10:43:24 提问时间:2018-01-14 10:22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导师确定

    1楼

    (2)导师确定: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多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科研能力考核:学校不再统一组织非临床医学专硕和口腔医学专硕考生进行科研能力考核

    2楼

    (三)科研能力考核:学校不再统一组织非临床医学专硕和口腔医学专硕考生进行科研能力考核。(1)由学科组织科研实验技能考试(根据专业需要),满分100分;(2)由学科组织科研能力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说明:此项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其他

    3楼

    七、其他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的招生单位要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第一轮复试考生资格的确定原则

    4楼

    一、第一轮复试考生资格的确定原则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按照总分进行排名(同一专业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排序),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报考专业第一轮复试资格:1、学科统考招生计划=1时,按照录考比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学科统考招生计划=2时,按照录考比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学科统考招生计划≥3时,按照录考比约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以网上通知和复试资格查询结果为准

    5楼

    1.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以网上通知和复试资格查询结果为准。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如有新消息或变动我们

    6楼

    3.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如有新消息或变动我们将及时发布。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由学科组织科研能力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7楼

    (2)由学科组织科研能力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说明:此项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研究生招生问题申诉方式

    8楼

    6.研究生招生问题申诉方式:申诉电话020-61648482,亦可直接到研究生院6楼招生办现场申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03月20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03月20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复试工作安排复试组组成

    9楼

    四、复试组组成(一)分组情况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原则上根据国家学科目录,中西医结合和中药学按一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其它按二级学科设置,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进行统一复试。(二)复试小组组成各复试小组须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本组牵头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人员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成员由本组各培养单位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数量不够的学科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设秘书(负责记录工作)1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小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复试具体形式的确定以及面试、

  • 中专学校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复试组组成

    10楼

    四、复试组组成(一)分组情况: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原则上根据国家学科目录,马克思主义、生物医学工程、中药学按一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其它按二级学科设置,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进行统一复试。(二)复试小组组成(1)各复试小组须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本组牵头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人员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成员由本组各培养单位知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各培养单位至少1名),设秘书(负责记录工作)1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小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复试具体形式的确定以及面试、笔试命题等工作。领导小组须对本组的终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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