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江西服装学院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服装学院普通招生录取章程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21年招生章程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南昌工学院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南昌工业工程学校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