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12967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类别 |
| 01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二类 |
| 02 | 电梯工程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二类 |
| 0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二类 |
| 04 | 应用电子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二类 |
| 0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对口高职 | 加工制造类 |
| 0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对口高职 | 加工制造类 |
| 1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对口高职 | 加工制造类 |
| 11 | 汽车电子技术 | 对口高职 | 汽车类 |
| 12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对口高职 | 汽车类 |
| 1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对口高职 | 土木水利类 |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对口高职 | 土木水利类 |
| 17 | 园林工程技术 | 对口高职 | 土木水利类 |
| 19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对口高职 | 旅游服务一类 |
| 2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对口高职 | 旅游服务一类 |
| 21 | 旅游管理 | 对口高职 | 旅游服务一类 |
| 23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对口高职 | 旅游服务二类 |
| 27 | 学前教育 | 对口高职 | 教育类 |
| 29 | 大数据与会计 | 对口高职 | 财经商贸类 |
| 30 | 电子商务 | 对口高职 | 财经商贸类 |
| 32 | 市场营销 | 对口高职 | 财经商贸类 |
| 33 | 现代物流管理 | 对口高职 | 财经商贸类 |
| 34 | 大数据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3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36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37 | 软件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39 | 动漫制作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40 | 数字媒体技术 | 对口高职 | 信息技术一类 |
| 91 | 艺术设计 | 对口高职 | 文化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
| 92 | 环境艺术设计 | 对口高职 | 文化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特长生划定录取控制线,有缺考或者有一类成绩为零者,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分数折算办法
普高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中职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特长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
艺体类(普高):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
艺体类(中职):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80%。
2.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考生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文化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各专业、中职类各类别、艺体类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由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特长生录取
学校根据特长生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在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情况录取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录取
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6.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放弃录取办法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8.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申请免试,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在正式办理面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普通类:100分2、对口高职类:109分3、艺术类:90分

总分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普通类各专业总分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场营销31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0电子商务326汽车电子技术300工程测量技术313工业机器人技术300应用电子技术312酿酒技术300机电一体化技术3002、对口高职各类别总分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财经商贸类300加工制造类300土木水利类

5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录取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答案来源于2022年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介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二级学院专业名称普通类中职类学费元年计划招收类别计划招收类别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20文理兼收60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4100电梯工程技术30文理兼收30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加工制造类41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0文理兼收40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4100应用电子技术30文理兼收40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4100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大数据技术50文理兼收100计算机类4100计算机应用技术60文理兼收100计算机类4100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文理兼收40计算机类4100软件技术10文理兼收10

(十)已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免试要求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审核者免试录取,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获得考生号。(三)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申诉电话:0830-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0-、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邮编:646000网址:http://www..cn

学院全称及代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1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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