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另外,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

六、初试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相关科目说明:政治、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医药统计学、管理学基础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

七、复试复试时间:2018年3月至4月。2018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下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完整后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1.成绩复核申请日期及工作时间:2018年2月4日-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申请复核自命题科目(中药综合1、中药综合2、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西医学术综合、中医学术综合、护理综合)的考生,必须于2月6日下午15:30分前提交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统考科目的考生(政治理论、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管理类联考)必须于2月7日下午15:30分前提交复核申请,请考生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2.

3.报名注意事项:(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办要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

一、招生规模本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2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5+3一体化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它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3.我校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统招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生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护理硕士(专业代码10540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847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段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24)31207065 电子邮箱:lnzyyzb@ 学校网址: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