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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8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1:29:03 解决时间:2018-10-1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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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专业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含中职生)。食品类专业不受此限制。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9时—23日18时。

(二)报名网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

(三)每名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1—3个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1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年计划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专科三年1300050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三年440025食品营养与检测专科三年440025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基础综合+职业技能考核。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gz.***/login.aspx)。

(二)职业技能成绩:采用笔试方式考核。

(三)2018年4月1日上午9点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漯河市大学路148号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二号教学楼北区一楼104房间领取准考证)。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文化基础综合成绩(占50%)+职业技能成绩(占50%)之和即为总成绩。

(二)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只能被录取到我校食品类专业。

(三)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中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本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单招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

邮  编:462002

咨询电话:0395-

电子信箱:lhyzzsc@***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2018-10-1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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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计划使用。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退役士兵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职业技能考试总排名200名以内的予以录取;技能拔尖人才与退役士兵录取后,剩余计划按第二十五条规则开展录取。
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按分数排名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多人分数并列的,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将拟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lhmc.edu.cn)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395-2924139、2124491进行查询。
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医学类专业无色弱、色盲。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其他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住宿费标准拟定: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新政策执行。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学校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邮编:462002
咨询电话:0395-
电子信箱:lhyzzsc@***
学校网址:http://www.lhm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395-211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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