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依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我院2018年继续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第十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织。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普通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艺术类:语文、英语两科,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普通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艺术类:语文、英语两科,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00分)(2)文化知识考试时间:语文、英语一张试卷,时间120分钟;数学一张试卷,时间60分钟。

2.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1)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素质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2)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50分,其中陈述表达(语言表达)10分、沟通交流10分、思辨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20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10分。(3)艺术类专业水平测试:按所报专业不同分别测试,总分1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者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者。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1900人,招生专业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2019年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第二条开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依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我院2018年继续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