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资格审查1、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3日(不含双休日)2、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205室或206室3、报名所需材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学位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一)报名资格审查1、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3日(不含双休日)2、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205室或206室3、报名所需材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学位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一)报名资格审查1、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3日(不含双休日)2、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205室或206室3、报名所需材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未通过者可暂不提供)。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一)报名资格审查1、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3日(不含双休日)2、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205室或206室3、报名所需材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未通过者可暂不提供)。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学位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章报名第十一条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十二条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第十三条自命题科目及综合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如下:(一)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二)兽医基础:兽医药理学及动物病理学。(三)药学综合(一):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四)卫生综合: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

第七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招生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15年3月31日以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招生条件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室相对应。4、应试外语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