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注: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2月22日;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8年3月2日;地点: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六)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以下几种: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