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时间
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检测时间为2018 年7 月1 日至7 月4日。
2. 检测地点
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 号)。
3. 检测要求
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条和5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校招生工作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吉林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招生工作。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6.高中毕业;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8.思想

(二)责任分工我校招生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吉林省纪委驻吉林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我校招生的监督工作。工作要求我校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考招生工作的公平正义性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机关、招生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积极稳妥组织实施,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深入推进招

组织实施我校招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由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纪检、督察、巡视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等,组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1.检测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检测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7月4日。2.检测地点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三)录取原则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择优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我校在网上远程录取。

(一)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4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1.检测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检测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7月4日。2.检测地点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3.检测要求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条和5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