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與同專業祖國大陸學生同住,並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
2.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學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相應學位;
4.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5.若教育部及聯招辦2018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以新規定為准;
6.本簡章經華中師範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方式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行政樓附樓101)郵編:430079諮詢電話:027-、、、(傳真)電子郵箱:zb@.cn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2018年3月

入學與身體檢查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所在學院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2.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凡不符合臺灣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3.新生入校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收費標準被錄取的學生入學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標準一致。

錄取規則我校將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及專業志願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並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臺灣免試生名單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審核通過後,由聯招辦統一辦理入學錄取手續,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3)面試安排:面試時間:5月20日面試形式:遠程視頻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形式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而定,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學科(類)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

其它1.學生與同專業祖國大陸學生同住,並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2.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3.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學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相應學位;4.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監督機制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臺灣免試生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臺灣免試生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由抽籤隨機確定。監督電話:027-、027-(紀委監察處)

申請條件及報名方式1.申請條件在臺灣地區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成績達到均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和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2.報名方式及測試時間(1)向學校提交申請:申請者須從我校本科招生網下載並按要求填寫《華中師範大學2018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電子版見附件一華中師範大學2018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doc),與學測成績單、臺

(1)向學校提交申請:申請者須從我校本科招生網下載並按要求填寫《華中師範大學2018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電子版見附件一華中師範大學2018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doc),與學測成績單、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明件、近期彩色免冠登記電子照片等相關掃描材料一併發送至zb@.cn。申請時間:4月15日—4月28日。收到材料後,我校將及時回復郵件確認。

招生計劃及專業2018年我校計劃依據臺灣地區的大學“學測”及我校面試成績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50人,備選考生可以從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4個專業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二招生專業目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