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湘教通【2018】72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组织的工作。

免试、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1、中职、技工院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2、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特长的考生2018年联考成绩达到2017年三本录取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体育特长生和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第六名以上名次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需交验将本人参加过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监督机制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731-。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ks)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链接进行报名。

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

指导思想依据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工作。

指导思想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规定实施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的原则和文化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测试的办法做好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指导思想为落实《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79号),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根据湘教通【2017】71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组织的工作。

指导思想依据湘教通【2018】72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