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51—86282116办公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交通学院301室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2月28日

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哈尔滨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生每年660元,其中学生本人缴纳210元,财政补助450元。新生入学需交630元,一次性办理在校三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本科(专升本)新生入学指南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新生入学指南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入学指南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哈尔滨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生每年660元,其中学生本人缴纳210元,财政补助450元。新生入学需交840元,一次性办理在校四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报名条件详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其中,“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个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3人。

3.现场确认要求详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凡是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除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所要求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生和考生的相关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需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需登录个人学信档案,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

2.档案未到的同学请抓紧时间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发档,特殊情况请向研招办(0451-86390155)说明情况。个人携带档案报到的同学,请于8月31日或9月1日上午将档案送到研招办(新教学楼E1318)。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60元/年;按自愿原则参加补充及意外伤害保险。在复试期间未参加体检的同学,须在8月30或31日上午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需缴费,要求空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