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名称招生导师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数(名)法律史何勤华教授1经济法学由考生自主选报1-2国际法学由考生自主选报1-3政党与国家治理由考生自主选报0-1注: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为初步安排,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相应专业、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2017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

六、硕博连读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一)符合申请条件者,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2.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三、申请硕博连读的条件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

一、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范围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四、硕博连读招生程序(一)符合申请条件者,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2.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二)2017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三)2017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

(十)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学年(2018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学习。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2.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名称招生导师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数(名)法律史何勤华教授1刑法学刘宪权教授1经济法学由考生自主选报1-2国际法学由考生自主选报1-2法政治学林凌教授1注: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为初步安排,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相应专业、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