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1月10日前
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1月24日前
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2月10日起
网上公布自主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月20日
公布考试大纲;
2月25日-28日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3月1-15日
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中职毕业生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待资格审核通过后缴交考试费。
3月1-17日
学院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现代学徒制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核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完成。
3月18日
公示资格考生名单,编排考场。
3月19日
考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并打印准考证。
3月24日上午
3月24日下午
组织考生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自命题);
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自命题);
4月4日前
学院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现代学徒制中职毕业生考生文化基础及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低分数线。
4月9-13日
省招办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学院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4月15日前
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9月初
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招生咨询电话:020-84212648、
咨询QQ:

1、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专业的录取办法:在考生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在分数线上分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总成绩不低于文化素质满分值的40%,网测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

1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2安全考试承诺书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5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资料来源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或下载附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三十二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2.报考现代学

第三十四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二十五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

第三十四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

第三十五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

第三十七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内容1月10日前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15日前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20日起开始招生宣传与咨询,网上公布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宣传发动;2月20日公布考试大纲;2月20日前进行自主招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2月15日-20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

第三十六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内容1月10日前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1月24日前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2月10日起网上公布自主招生简章、章程等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月20日公布考试大纲;2月25日-28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3月1-15日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