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成绩突出,获得国赛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6个,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99个,二等奖53个,2名同学在第42届、43届、44届世界技能大赛贵州省选拔赛上获得“汽车喷涂”项目第一名,并入选国家队,终获得中国赛区第三名和第四名的好成绩。在贵州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大赛上,斩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

(四)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免笔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校将于3月20日组织面试。免笔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校将于3月20日组织面试。

面向中职(职业技能大赛免试考生):接省考试院通知,中职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将统一在4月底5月初进行,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在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对于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技能考试成绩享受10分加分政策。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对于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技能考试成绩享受10分加分政策。

3.对于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通过双向选择录取。

(三)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政策,2015年—2017年所获奖项有效。

技能大赛近三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成绩突出,获得国赛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6个,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99个,二等奖53个,2名同学在第42届、43届、44届世界技能大赛贵州省选拔赛上获得“汽车喷涂”项目第一名,并入选国家队,终获得中国赛区第三名和第四名的好成绩。在贵州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大赛上,斩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