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推进体艺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018年我省对体艺类专业考试招生进行了多项改革,一是提前划定艺术体育类参照分数线,考生可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填报志愿;二是省内高校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认可我省制定录取原则的高校,其体育、艺术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三是对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以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不遵循我省录取原则的院校,将依据各高校管理属性及录取原则使用“1+1”顺序志愿模式分层次录取,实行专业课和文化课“双上线”全部投档;四是增加考生志愿填报数量,提高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以及考生志愿匹配率和录取满意度。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报考指导,确保广大考生及家长能够全面知晓政策变化,把惠及广大考生的体艺类招生改革落到实处。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坚持以服务考生为中心,精心操作,严格管理;加强研判,时时跟踪、全面跟进,及时处理招生录取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数据汇总与分析,总结经验,强化动态调整,处理好政策公平实施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确保招生改革的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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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3:25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U段、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录取 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体育类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依法治考治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招生氛围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艺类考试招生制度,并确保规范落实。严肃纪律,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30项招生工作禁令。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

深化招生改革,大力完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推进体艺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018年我省对体艺类专业考试招生进行了多项改革,一是提前划定艺术体育类参照分数线,考生可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填报志愿;二是省内高校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认可我省制定录取原则的高校,其体育、艺术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三是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