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职学历证书。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3、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其他请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于4月10日以后登陆《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在《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中查看各自所在的文化素质考试地点和职业技能测试地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5日8:30—17:30现场确认地点:统一安排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体育馆具体考场安排详见现场确认时领取的《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和《职业

材料报送1、参加测试的考生需报送的材料有考生亲笔签名的《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高考报名表复印件。2、免试考生需报送的材料(1)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2)所在中职学校提供的考生中职阶段前四个学期的文化课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和职业技能课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证明;3、上述材料请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于2018年4月13日前邮

录取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参加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免试考生的总成绩=中职阶段前四个学期的文化课平均成绩+职业技能课平均成绩2、当考生投档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平均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平均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免试考生。3、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填报志愿2018年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资格。

(2)测试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14:00,现场确认;2018年4月23日14:30-16:00,测试。

招生对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桂招考委〔2017〕22号文有关规定,已经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共计1100名。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终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其他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高职学历证书。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3、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职对口升高职报名表》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职对口升高职报名表姓名性别民族(个人证件照)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所在中职学校中职所在专业报考高

其他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高职学历证书。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3、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其他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职学历证书。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3、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4、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