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Jun17,20187:31:00PM
录入者:陈洁雯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四条学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ngzsjj@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总则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总则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