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往我校;如需迁移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迁入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学部新生报到处。
备注:⑴户籍迁移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后无法再办理户籍迁移。
⑵学生毕业后,除工作单位同意接收户口迁移外,所有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将户口迁移回原籍。
7、银行存款回单(存学费到广州农商行银行卡的回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写上学生专业、姓名和联系电话)。
1、广州到学院:广汕公路往汕头方向行驶直接到学院门口(可导航);或走华南快速干线(环城高速、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惠高速到三江出口下,往增城方向行驶三公里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门口;
1、广州到学院:广汕公路往汕头方向行驶直接到学院门口(可导航);或走华南快速干线(环城高速、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惠高速到三江出口下,往增城方向行驶三公里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门口;
8、《广东省公民兵役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的通知》(粤征〔2012〕6号)文件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广东省籍男性大一新生报到时请携带《广东省公民兵役证》以备查验。(备注:《广东省公民兵役证》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登记办理)
1、广东生源新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生源学生入学时可以不将户口迁入我校。
1、广东生源新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生源学生入学时可以不将户口迁入我校。
1、广东生源新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生源学生入学时可以不将户口迁入我校。
2、非广东生源新生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往我校;如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迁入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学部新生报到处。备注:⑴户籍迁移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后无法再办理户籍迁移。⑵学生毕业后,除工
2、非广东生源新生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往我校;如需迁移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迁入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学部新生报到处。备注:⑴户籍迁移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后无法再办理户籍迁移。⑵学生毕业后,除工作单
2、非广东生源新生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往我校;如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迁入地点为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学部新生报到处。备注:⑴、户籍迁移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后无法再办理户籍迁移。⑵、学生毕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