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少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人每年2500-4000元。
(2)企业助学教育基金。学院每年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企业助学教育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支持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广开社会资助渠道,已建立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五条艺术类录取办法:1、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我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

第一章学院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5个系、4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工科院校。第二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200元(准公寓)或1350元(公寓)收取。

2.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2.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2)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2020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助学政策助学政策

2022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资助新生入学报到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在校生奖励、助学政策1、奖励政策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项目,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1)国家级奖励。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5000元/每人每年;(2)院级奖励。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

2、助学政策(1)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少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人每年2500-4000元。(2)企业助学教育基金。学院每年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企业助学教育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支持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