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4、面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录取的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中职类招生专业计划的10%),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分类别扣减。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

4、面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

(九)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四)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分类别后成绩总分出现同分,若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同分考生予以录取;若学院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则普通类(含文化艺术普通类)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含文化艺术中职类)先依据技能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

2.面试(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2)考核内容:普通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3)考核时间:2018年3月31日15:00~考核结束。(4)考核分值:100分。

(三)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校

(四)面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

3、免试录取考生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免试认定:合格(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4、面试录取考生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面试认定:总分:200分(在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