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和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报送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五)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1.违规考生以现场处理及省招办终结果为准。2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须在2月21日前将申请复核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复核科目)发至yzb@.cn,复核费每科次10元(2月28日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外地考生可快递),逾期不予受理。查询结果另行通知,请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监察和违规处理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和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